四年前的冬天,我窝在被窝里,捧着一部屏幕边缘已经有些发黄的诺基亚。是型号忘了,只记得是直板机,按键按下去有嘎达嘎达的响动。那部手机里除了几首周杰伦的老歌,就是一串用Java写成的游戏——其中一款,就是“部落”。
这游戏现在想起来,大概算某种即时战略的简化版。用今天眼光看,画面粗糙得像孩子涂鸦,锯齿漫山遍野,人走到近前才看清是个方块团子挤出五官。可在当时,我能蜷缩在棉被里,对着那方寸大的屏幕,一打就是好几个钟头。手机屏幕亮得发蓝,把脸照得跟幽灵似的,我妈推门进来会喊一句“还不起床”,我一边应着,一边拇指已经在键盘上策动我的部落兵冲出去了。
游戏里的部落,其实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村庄。几间草屋,一堆篝火,一群黄皮肤的平民小人走来走去。我控制的,是一个没有名字的酋长,靠攒粮食,点技术,升人口,慢慢把部落扩成一个大寨子。最迷人的一点是,地图是随机生成的,每次开新档,面前都是一片陌生的草原、森林、河流。你得自己摸出去,找矿、找果树、找野营地,有时候拐个弯,就撞见另一伙儿部落的人拎着石斧冲出来。
早期不懂事,只会闷头发展,结果一到第七八天就遭灭顶之灾,屏幕一黑,跳出“部落覆灭”四个字,清凉得像一盆冷水浇在头顶。后来学聪明了,知道要派探子出去游走,知道在天黑前要撤兵回防,知道要留几个壮汉在田边守夜,防止夜里被人摸进来放火。那些经验没有说明书,全靠死出来的。
我印象最深的一次,是在某个深夜,手机屏幕幽幽地亮着,我的部落已经坚持到第三十天,城墙升到最高级,兵种换成了带铁盔的长矛手,粮仓满得快要溢出来。我派出了整整一队人马,去地图角落的一个环形山探宝,据说那里埋着某种神器。当时我已经困得眼皮打架,模模糊糊地看着小人一列一列走出城门,穿过林地,绕到山脚下。就在那刻,地图侧翼忽然飘出一片红点,是另一股势力绕后偷袭我的主城。我记得自己猛一个激灵坐起来,手忙脚乱地调兵回防,但为时已晚,等主力赶回来,寨子已经烧成白地。那晚上我盯着“部落覆灭”四个字,愣了差不多十分钟。

后来换了好几次手机,那个部落游戏被压在老手机的内存里,随着电池彻底鼓包而永远关上了门。偶尔想起,恍惚能嗅到冬天被窝里的暖气,闻见手机后壳微微发热时那股塑料味,还有拇指在九宫格键上摩挲的粗糙触感。
它其实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游戏,既没有宏大叙事,也没有炫酷特效,连音效都只是几个简单的电子音。但那种在方寸之间经营、攻防、成长的感觉,构成了少年时代某种朴素的成就感。如今打开手机,满屏都是高清画质的开放世界,可我总觉得,都不如那部诺基亚上模糊的小人来得真实。
也许我怀念的并不是那个部落,而是当年那个能为一群像素小人点着火把,等待天亮的心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