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车上路,转弯让直行是基本规则,但真出了事,责任划分并不总是一目了然。尤其是机动车在左转驶出公路时,与后方或对向驶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,双方往往各执一词,交警定责时也要看很多细节。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聊聊这个事,希望能帮到遇到类似困扰的朋友。
先说最常见的情况:一辆汽车从主路左转,想驶入右侧的支路或单位门口,这时一辆摩托车从汽车后方或左侧车道直行超车,结果撞上了。这种情况下,只要汽车转弯前没打转向灯,或者打了灯但没观察清楚后方路况,基本就是汽车全责或主责。道理很简单,汽车作为转弯方,负有更高的观察和避让义务,不能仗着车身大就觉得别人会让着你。
但事儿没这么简单。另一种场景也特别多:汽车在双向两车道的公路上靠右行驶,打算左转穿过对向车道,驶入左侧的岔路。这时对向车道驶来一辆摩托车,两车在路中间相遇。这种情况下,交通法规讲的是“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”,也就是说,汽车得让摩托车先过。如果汽车强行左转,摩托车避让不及撞上来,那汽车还是主要责任甚至全责。
不过,现实中摩托车也不是永远占理。我有个开修理厂的朋友讲过一件事,有个司机在国道上左转,提前好远就打了左转向灯,也减了速,结果对向一辆摩托车速度飞快,目测有七八十码,刹车都来不及,直接怼上汽车前轮。后来交警调监控,发现摩托车超速明显,而且驾驶员没有摩托车驾照,属于无证驾驶。最后定的是同责,汽车转弯未确保安全,摩托车超速无证,各打五十大板。如果摩托车证照齐全、速度正常,那肯定又是汽车全责了。
还有一个细节容易被忽略,就是摩托车的行驶位置。很多摩友喜欢贴边骑行,也就是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行驶。如果汽车是左转驶出,按理说应该从左后视镜观察左侧和后方车辆,这时右侧的摩托车反而在视线盲区里,一旦汽车向左变道准备转弯,摩托车从右侧窜出来撞上,责任就有点说法了。这种情况交警会看碰撞部位:如果撞在汽车右侧前后车门之间,而汽车左转灯早已亮起,摩托车属于强行右侧超车,摩托车要承担较大责任。如果撞在汽车左前翼子板或前保险杠,那多半还是汽车没观察好路况。

还有种容易扯皮的是夜间或雨雾天气,视线不好,摩托车没开大灯,或者汽车没开转向灯,双方都有过失。定责时交警会综合天气、灯光使用情况、刹车痕迹、碰撞形态来判断。比如摩托车在视线受阻时没有降低车速,可以定个次责;汽车转弯前没打灯,主责跑不掉。
说这么多,核心还是要懂法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写得清楚,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;但这不代表摩托车就能有恃无恐。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,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、主要责任、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。如果摩托车有超速、酒驾、无证、未戴头盔这些违法行为,哪怕汽车转弯也有毛病,摩托车照样得承担相应责任。
作为普通司机,停车前多看一眼后视镜、多等两秒,就能避免大多数麻烦。作为摩托车骑手,别拿生命赌运气,路况复杂时收收油门,不丢人。说到底,责任大不大,真不如人没事重要。安全到了家,谁多谁少都是后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