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起发生在城市道路的交通事故,现场没有监控,只有当事人双方的口径。电动车由东向西逆行,摩托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,两车在路口中央发生碰撞。骑电动车的年轻人戴着头盔,扶起车后拍拍身上的土,没有受伤。摩托车驾驶人却摔倒后蹭破了手肘和膝盖,血流不止。交警到场后,询问了经过,查看了电动车逆行的事实。责任怎么划?很多人以为“谁受伤谁有理”,但法律并不这么看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,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。电动车如果符合国家标准,属于非机动车,逆行同样是明确禁止的。摩托车持有驾驶证、行驶证,在正常车道上行驶,没有超速、没有闯红灯,那么这起事故的唯一原因就是电动车违反右侧通行原则。交警会依据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,认定电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摩托车驾驶人受的小伤,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等,由电动车一方赔偿。电动车的赔偿义务不因自己没受伤而免除。摩托车驾驶人可以主张医疗票据、诊断证明,以及因伤无法工作的实际损失。电动车驾驶人若拒绝赔偿,摩托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,法院会依据事故认定书判决。
反过来,摩托车的损失呢?摩托车虽然正常行驶,但机动车在法律上对非机动车负有无过错赔偿责任。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;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,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这意味着电动车逆行,摩托车无责,但摩托车仍要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,对电动车的损失承担一定赔偿。具体到无责情况,交强险无责赔付的财产损失限额是一百元,医疗费用限额一千八百元,死亡伤残限额一万八千元。电动车驾驶人没有受伤,所以医疗和伤残不适用,只有车辆损坏的财产损失,摩托车交强险最多赔一百元。也就是说,电动车逆行导致自己的车受损,只能从摩托车那里拿到一百元,其余自担。
现实中,不少车主以为无责就不赔,直接私了,反而吃亏。摩托车驾驶人若也疏忽了对方是逆行,自己应无责,错误地承担了赔偿,那就得不偿失。正确做法是报警处理,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,作为划分责任的书面依据。若摩托车有行车记录仪,或者周边路面监控,都要及时调取和保存。

还有一种情况需要留意。若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,即超标车,那事故性质就变了。按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,“机动车”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,上道路行驶的轮式车辆。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二十五公里,整车质量不超过五十五公斤,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四十八伏,具有脚踏骑行能力。超出这些标准,在事故鉴定中就可能被认定为机动车。此时,电动车逆行且无证驾驶,摩托车若正常行驶,责任依旧在电动车,但赔偿逻辑会有所不同,电动车驾驶人可能面临无证驾驶的行政处罚,甚至刑事责任。不过题目说的是普通电动车,我们按非机动车来理解。
回到这件事本身,双方最该做的不是争论谁哭得大声,而是先固定证据。看看电动车是否逆行,这是最关键的。一旦确认逆行,摩托车的轻伤必然由电动车买单。摩托车这边也别觉得自己无责就万事大吉,别忘了交强险无责赔付那点事,但理赔额度极小,几乎可以忽略。交警定责后,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金额。若电动车实在拿不出钱,摩托车方可以申请调解,或走诉讼程序。
从此案可以看到,法律不会因为电动车骑手没受伤而偏袒他,逆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,责任自然落到他身上。至于摩托车方受的小伤,不过是赔偿数额上的细节问题。要记住,马路上逆行,看似省了几秒钟,撞上了就是全责。